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强化近期安全工作切实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督促煤矿企业做实“雨季三防”工作,防患于未然。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煤矿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强化高温汛期防控重特大事故工作的通知》(渝煤发〔2016〕114号),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雨季三防”各项工作,并开展了安全监察监管专项执法行动,认真检查煤矿是否按规定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了试验或检修;是否对矿井周边山林、河道以及矸石山进行了仔细巡查;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并组织了演练等等,确保煤矿企业能够安全处置灾害天气造成的影响。二是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高度重视市气象局重要气象专报信息,在强降雨天气期间,每天安排1名局领导带班,1名处级领导、1名值班员和1名备班值班员进行24小时值班值守;各监察分局(办事处)、局属事业单位每天安排1名领导和1名值班员进行应急值守。局值班室每日跟踪调度全市煤矿生产(建设)、井下安全生产、强降雨影响等基本情况,重点抽查各单位、部门值班值守情况,专项调度煤矿受灾、地面原煤堆和矸石山隐患排查、矿区周边地质灾害治理情况等。要求全市各矿山救护队加强值班备勤工作,有针对性的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应急装备储备和应急设备检查等工作,强化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三是强化安全监察监管执法,督促煤矿加强安全管理。要求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关于印发全市煤矿进一步强化重大灾害防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煤监管〔2016〕38号)要求,进一步强化瓦斯、水害、防灭火、顶板、提升运输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六大方面的灾害防治工作,做到机构完善、方案详实、实施到位、督促有力、台帐明晰、底数清楚。在夏季期间,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严格组织开展计划监察监管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煤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生产。近期,拟组织对发生事故和安全生产有不稳定迹象的永川区煤矿开展集中联合执法行动。四是监督煤矿企业科学组织生产,严格落实“276个工作日”制度。认真落实《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精神,引导煤矿降低生产强度,从2016年开始,按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产能,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就此,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煤矿“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