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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监局召开煤矿安全监察紧急会议

发布日期:2009-11-26 浏览量: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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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深刻吸取黑龙江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紧急会议的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1月24日上午,山西煤监局召开煤矿安全监察紧急会议,就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大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提出“三查、三不准、三严格、一落实”的要求。

  “三查”,即:查煤矿企业“六证”是否齐全;查矿井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查矿井是否超定员、超能力组织生产。

  “三不准”,即: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不到位的煤矿企业不准复工复产;矿井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不准复工复产;监管责任不明确、监管不到位的矿井不准复工复产。

  “三严格”,即:严格煤矿安全许可工作;严格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严格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验收。

  “一落实”,即:落实省局制定的“六个办法”。

  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监察站要结合辖区煤矿实际,组织开展对高突矿井和高瓦斯矿井瓦斯治理专项监察,对国有重点煤矿实行解剖式监察,不断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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