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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调研活动

发布日期:2009-11-26 浏览量: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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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鹤岗新兴煤矿“11.21”特大瓦斯突出爆炸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年底安全生产,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到年底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调研活动。

  这次督查调研由省安全监管局6位局领导带队,重点督查:一是各地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采取的主要推进措施。二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情况,包括国有煤矿包保责任责任落实,煤矿先天条件认定、后天条件达标及复产验收工作情况;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煤矿领域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情况;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道路运输企业源头治理和冬季百日会战开展情况。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展及整顿关闭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情况。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三是年底前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和明年安全生产工作打算。四是安委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发挥情况。五是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情况。

  通过督查调研,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迅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鹤岗新兴煤矿“11.21”特大瓦斯突出爆炸事故重要批示和战书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掀起安全生产工作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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