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对煤矿安全紧急再部署再要求
为深刻汲取取黑龙江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紧急通知,对煤矿安全进行再强调再要求。
通知强调,搞好当前安全生产,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对于保障“决胜四季度”各项目标实现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各省辖市政府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单位、本辖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再督查。要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防控责任和措施,切实将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河南省对瓦斯治理提出明确要求,强调瓦斯治理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煤矿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努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体系。一是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瓦斯治理必须做到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二是进一步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实现“抽、掘、采”平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有采掘面施工前必须进行消除突出危险性专题评价,对瓦斯抽采不达标、不能消除突出危险的,严禁进行采掘作业。三是加强井下瓦斯监控管理。加强安全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维护,严格执行自动检测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的瓦斯管理制度,严肃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提高瓦斯灾害紧急处置能力,发现重大隐患和险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河南省对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做出严格规定,要求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煤矿整顿验收工作的通知》(豫政明电[2009]8号)要求,严格程序,分类指导,科学有序组织好煤矿整顿验收工作。一是要切实加大对正常生产矿井的安全监管,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跟班带班制度,全面排查治理隐患,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二是要把停工停产整顿矿井的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细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明停暗采、昼停夜采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技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依法予以关闭。三是各产煤市、县(市、区)政府和省属煤炭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立即开展冬季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派驻各重点产煤市的9个煤矿安全督导组,要继续坚守岗位开展好煤矿安全督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