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煤监局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把“安全生产年”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近日,江苏煤监局在全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分四个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企业自查;第二阶段市、县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抽查,对抽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执法文书,督促整改;第三阶段省安委办煤矿安全专业组检查;第四阶段开展联合检查,在前阶段工作基础上,市、县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同组织联合执法,开展重点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重点督办。在整个检查阶段省局有关处室和徐州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进行不间断检查。
一、 综合检查的主要内容: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煤矿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健全完善煤矿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
2、煤矿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煤矿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进行事故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求,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5、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加强煤矿监管监察工作情况;加强对煤矿生产领域爆炸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情况;强化煤矿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煤矿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1、落实七部委《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情况。对照指导意见所提出的45条,逐条对照,细化内容,逐项检查。
2、深化瓦斯治理“攻坚战”及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情况。加强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的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强化井下各大生产系统的安全保障。按照“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的瓦斯治理方针和“”十六字瓦斯治理工作体系要求,对全省煤矿特别是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实施全面检查,加大对突出矿井“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高瓦斯矿井“三专二闭锁”、瓦斯抽放系统使用情况的监察,着重检查煤矿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安全投入、各类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本次检查做为年度矿井质量标准化评定重要依据,凡不合格的,年终不得评为一级安全质量化矿井。
4、煤矿建设工程 “三同时”执行情况。煤矿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安全核准、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开工报告、施工与监理队伍的资质、建设期间各项安全责任的落实、各项工程质量验收报告、联合试运转、安全验收评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的执行情况。
5、关闭矿井关闭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关闭矿井在实施关闭期间制定的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调度值班及要害岗位人员的配备及责任落实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