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监局在彬长矿区开展高瓦斯矿井重点监察及职业危害和个体防护用品专项监察
近日,根据陕煤安局发〔2009〕197号和陕煤安转字〔2009〕42号文件精神,陕西煤监局高勤社副局长带队,对彬长矿区的虎神沟煤矿、水帘煤矿、火石咀煤矿、亭南煤矿等4对矿井进行了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重点监察及职业危害和个体防护用品专项监察,每到一矿,首先听取矿井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再对井上、下全面检查。井下主要检查通风系统、瓦斯防治、综合防灭火、综合防尘情况及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地面主要检查瓦斯治理机构、瓦斯管理制度、矿井监控系统及职业危害防治机构建设、制度制定、职工体检档案建立、有关粉尘检测报表等情况。每检查完一个矿井,都及时召开有矿上有关领导及管理人员参加的通报会,通报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执法文书8份。
这次监察发现矿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虎神沟煤矿局部通风机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不完善。2、火石咀煤矿井下防尘未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局部地点煤尘堆积较厚。3、水帘洞煤矿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未采取抽放措施。4、多数矿井未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制度不健全,未建立职工体检档案。5、各矿普遍存在井下粉尘作业场所职工不佩戴防护用品,个别矿井不按规定使用灭尘设施。
根据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高勤社副局长要求各矿:1、瓦斯治理工作应以抽为主,要在学习兄弟矿经验的同时,研究适合本矿的瓦斯治理方法。2、在保证通风系统可靠,瓦斯治理有效情况下,做好综合防灭火及防水工作。3、各矿要对矿井巷道布置、开采顺序等进行研究,做到安全上可靠,技术上可行,系统上合理。4、重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机构,制定完善制度,保证措施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