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把加强安全生产作为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基础,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夯实基础、狠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10月,全省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9.5%和20.4%,下降幅度在全国名列前茅,为2010年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黑龙江是安全生产高危省份,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年初以来,省委书记吉炳轩、省长栗战书同志先后做出90次重要批示,对加强安全生产特别是重大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省长栗战书同志今年主持召开的第一个省政府会议就是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了“五个第一”、“五个强化”的具体要求。“十一”期间栗战书同志亲自值班,全省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节日期间一律不休假,带头值班值守,确保特殊敏感时期全省安全稳定。分管副省长盖如垠、王玉普同志亲临一线,带头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制约全省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力促进了“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煤矿和道路交通是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始终扭住重点不放松,把“先天条件具备,后天建设达标”作为地方煤矿复产验收、开工生产的前提条件,强力推进本质安全煤矿建设。制定《黑龙江省地方煤矿日常安全监管暂行办法》,规范各级政府特别是县区级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相关部门和驻矿安全监管员的日常监管职责。依据国家政策明确了6类必须坚决关闭的矿井类型,确定关闭名单,落实关闭责任,2005年以来全省公告关闭地方煤矿856个。推动产煤地区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机关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打非”工作机制,查实并公开炸毁非法开采、非法生产矿井12处。推动龙煤集团完成51项瓦斯治理项目建设,督促地方46处煤与瓦斯突出和高瓦斯煤矿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全部上齐了瓦斯抽放系统。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上升势头,做出“源头入手、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部署,开展道路运输企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集中解决挂靠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驾驶员教育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评估,对运输管理部门、公路客运站、驾驶员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建立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约谈、告诫市(地)政府分管领导制度,采取肇事车辆所在地和肇事地“双考核、双扣分”措施,促进了各级工作落实。今年前10个月,全省煤矿、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4.5%、31.3%和48.6%、18.2%。
为促进企业安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在全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达标升级活动。制定全省煤矿、非煤矿山、中小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和机械、啤酒、乳品、纺织、商贸、木材及木制品加工企业等五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达标升级活动方案。按企业规模、类型,明确了不同等级的达标时限,通过“安全生产责任状”下达到各级政府及企业。成立由安全生产专家、中介机构等组成的标准化建设达标升级活动指导组、评价组,构建多层次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目前,全省484处地方煤矿达到了安全质量三级以上标准;281户中小危化生产企业中,有144户达了二级以上标准化水平;机械制造、纺织、乳品、商贸等企业中,有73户通过了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验收。
省政府安委办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责,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推动建立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抽查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等长效机制,省财政出资5000万元,带动地方2亿多元,对省政府公告的31项重大隐患进行治理,全省共整改各类事故隐患27.5万项。加大执法和整顿关闭力度,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88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户,责令37座未经许可的油库及加油站停止经营活动。对3座危级、5座险级尾矿库落实了治理和监控措施,清理40.3万平方米占压油田管道建筑。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对424个问题实施限期整改;实施乡镇非营运船舶和渡船专项治理,取缔126艘非法船舶;启动第4批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活动,61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完成50处铁路道口拆并和25处平交道口的立体交通改造,进一步改善了铁路道口安全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