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监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
11月2日,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安监局局长刘尧臣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要以年度作为考核周期,对市州考核从2009年12月15号开始,2010年元月5日前结束。对省直单位、中央驻湘机构、中央在湘及省属重点企业的考核2010年元月份完成。各市州要在2009年12月15日前完成对所辖县市区的考核。考核结果将在2010年春节后召开的全省安全工作会上通报和表彰。市州级先进单位控制在3至5个。县市区先进单位控制在20个以内。优秀安监员名额为100人,评优对象为县市区安监局领导班子以下的安全监管人员。
会议明确,对市州政府考核在严格按照省安委会印发的《市州人民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考核的基础上,增加以下五项考核内容:一是“三项行动”、“三项建设”部署安排落实情况;二是各单位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重要文件”精神及全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三是今年以来省政府安排部署的安全隐患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精细化监管制度建设情况;四是市州“打非”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情况;五是省安委会交办给市州重大隐患的整治情况。对省直单位、中央驻湘机构、中央在湘及省属重点企业的考核按照湘安[2009]4、5、6号文件规定内容进行。对县市区政府主要考核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同时将每年组织一次“打非”专项行动和省挂牌督办、交办重大隐患整治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安监机构队伍建设主要考核乡镇街道是否按要求设置了机构和配备了安监人员。对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按照《湖南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补充规定》执行。
会议强调,对市州考核分四个组,由局领导带队组织。对省直单位、中央驻湘机构、中央在湘及省属重点企业的考核分7个批次,每批次7个单位,采取汇报会形式进行。对县市区的考核,原则委托各市州安委办考核。但是,呈报由省里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年度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3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县市区由省里考核组负责复查。
会议要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是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宣传典型、推动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各考核组要认真对待,切忌走过场,要深入了解和掌握各地在安全工作中的成功作法、有效措施、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找出需要汲取的教训、需要改进的问题,以考核促工作落实,促进全省安全形势稳步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