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迎来整顿验收过安全关方可复工
10月22日从许昌市安委会办公室获悉:许昌市煤矿整顿验收工作现已开始。符合条件的煤矿可提出书面申请,如果通过整顿验收,可望复工复产。
此次煤矿整顿验收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各产煤县(市)政府具体负责实施。计划复产的煤矿,在确保人员、设备、系统等符合复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书面提出复产申请。
市、县两级政府组成联合检查验收小组,按规定、要求、标准严格进行检查验收,对查出的隐患建档登记,落实整改责任,挂牌督办。
隐患整改完毕后,报请当地政府、许昌市安委会批准后方可复产。计划复工的煤矿,在确保人员、设备、系统等符合整改条件的前提下,11月1日后,报经市、县两级政府批准,经市、县两级政府联合验收合格后,才可复工。其他停工停产煤矿严禁任何形式的采掘作业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