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
9月24日,吉林省安全监管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召开了全省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吉林省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2009年9-10月)、企业自查自改(2009年10月-2010年3月)、监管部门检查复查(2010年4-9月)、四部门检查总结(2010年10-12月)4个阶段。各有关部门明确了开展好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要与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心协力,认真、扎实地开展好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要广泛发动,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扎实推进。努力做到将专项行动与职业危害申报相结合,进一步掌握职业危害基本情况;与推进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夯实开展工作的组织保障;与研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全面推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二是全省卫生行政部门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着手制定吉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实施方案,全面推进《规划》的贯彻落实;尽快健全职业病防治网络,全面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工作;切实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力度,着力做好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的监督、做好对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及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意识,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专项行动合力,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这次专项行动中重点抓好三项工作:对矿山开采、石材加工、冶炼铸造、水泥等粉尘与高毒物品的生产企业参保情况加强检查,做到应保尽保;切实保障职业病人的工伤待遇,简化和完善职业病人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办法;注意研究职业危害的预防措施,积极探索在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中开展工伤预防、职业健康防护工作的路子。
四是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做好三方面工作: 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掌握职业病防病治病的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坚决制止各种违法行为;切实发挥好工会群众性监督检查和群防群治的作用,真正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