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和信息化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评估调查的通知
安监总厅规划〔2009〕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安监总科技〔2006〕186号文件印发)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十一五”专项规划》(安监总规划〔2007〕166号文件印发)(以下统称两个规划)执行情况,科学分析两个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落实好两个规划的对策措施,为“十二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和信息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奠定基础,决定开展两个规划执行情况评估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为落实两个规划制定的地区性规划、政策措施及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出台时间、发布的部门、主要内容、实施成效等。
(二)两个规划提出的创新安全生产理论、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关键技术研究、重要安全科技攻关、科技示范和推广应用、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研发和网络基础建设ghkj@chinasafety.gov.cn、kejichu@chinasafety.gov.cn
附件:1.“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评估调查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