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煤监局全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督查监察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2号)和8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河南平顶山“9.8”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从9月上旬开始,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文标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小平、赖炳瑞分别带领三组人马赴来宾、合山、河池等重点产煤市开展国庆前煤矿安全生产重点督查和监察。
督查组重点督查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2009年1月15日、6月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打击煤矿企业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和施工、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违法行为等重点工作情况。
重点监察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 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深化瓦斯治理、防治矿井水害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等情况。
督促检查各地落实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对煤矿火工品管理情况;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