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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煤矿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全面展开

发布日期:2009-09-15 浏览量: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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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局和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吉林省安委会煤矿专项督查组在省安全监管局刘贵锋副局长的带领下,自9月8日开始,对全省煤矿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期间,煤矿专项督查组对全省重点产煤市(州)、县(市、区)落实《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吉安委明电〔2009〕5号)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重点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小煤矿斜井(巷)人车使用和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改、验收、复查和“回头看”工作情况;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情况;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工作将于9月20日结束。日前,煤矿专项督查组已完成对延边州和吉林市两个地区的专项督查。

  在延边州督查期间,督查组先后听取了珲春矿业集团公司,珲春市、和龙市、延边州政府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大检查开展情况的汇报,深入现场检查了珲春矿业集团八连城煤矿、珲春矿业集团板石煤矿、珲春市东源煤矿、和龙市松下坪煤矿、达里洞煤矿5户企业。

  在对吉林市督查时,督查组先后听取了蛟河市、舒兰市政府、舒兰矿业集团公司、吉林市政府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大检查开展情况的汇报,深入现场检查了蛟河市丰兴煤矿、舒兰市广源煤矿一井、舒兰矿业集团公司五矿3户企业。

  督查组对延边州和吉林市煤矿安全工作给予了肯定。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工作,推动了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二是突出重点对高瓦斯矿井、事故矿井和一次入井人数多的矿井的检查。三是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在逐渐规范化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思维,改进工作方式。四是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逐渐制度化、常态化。

  在督查过程中,刘贵锋副局长对延边和吉林地区国庆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充分提高做好国庆期间煤矿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对做好国庆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通常观念和麻痹思想,全面加强监管,坚决杜绝各类煤矿事故的发生。二是要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加大对重点矿井的监管频次。三是继续夯实煤矿基础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强化班组建设。四是推动资源融合和整顿关闭工作,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继续淘汰安全无保障、质量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矿井。五是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国庆假日期间的煤矿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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