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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为三个阶段

发布日期:2009-09-04 浏览量: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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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9月1日至9月15日为自查阶段,各地要根据省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大检查,对照省安委会确定的五个方面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认真检查。特别要抓好企业的自查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二是9月15日至25日为督查阶段,省安委会将组织6个综合检查组对13个省辖市开展全面督查工作,组织16个专项检查组,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作业和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检查。

  三是9月25日至9月30日为“回头看”和总结阶段,各检查组要对检查的情况和结果进行“回头看”,通报存在的问题,对重大隐患进行跟踪督查,并认真研究具有倾向性、规律性的共性问题。同时,要充分运用好检查成果,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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