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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煤监局抓实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审核发证工作

发布日期:2009-09-02 浏览量: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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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煤矿安监局联系实际,从四个方面入手,扎实抓好煤矿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审核发证工作。

  一是建立考试题库,统一考核标准。福建煤监局对全省“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全面实行教考分离,加强了考试题库的建设和管理,建立了种类齐全、标准统一、内容丰富、难易适度、符合要求的试题库。试题库的建立紧扣国家教学大纲、考核要求以及我省煤矿生产工艺的实际情况,确保推进教考分离各项具体工作的有序开展。目前,我局已经建立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各个工种的标准化考试题库,可以按照考核对象不同组合试题形成试卷,题量达到5000多道。

  二是严格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自总局下发《关于提高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07]5号)以来,对新申请领取《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律执行新的标准。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未满的仍然有效;有效期满需延期的按新标准执行。经我局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发证。

  三是建立培训统计资料库。建立了全省煤矿“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数据库,为开展煤矿“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专项监察提供了基础。一是建立了结合我省实际的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试试卷库;二是建立了严格的煤矿“三项岗位人员”监考和试卷统一批改制度;三是建立了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情况适时统计数据化档案。据统计,2009年上半年新培训煤矿主要负责人61人次,安全管理人员105人次;复训煤矿主要负责人328人次,安全管理人员1570人次;新培训特种作业人员2539人次,复训特种作业人员1570人次。

  四是加强安全培训监察执法。一是每次日常监察都把煤矿企业开展安全培训情况以及三项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作为监察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煤矿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培训制度,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三项岗位人员是否都按规定持证上岗。二是加强对已取得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的督查和监察,重点对培训机构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师资力量、培训计划制定与落实、教学内容、学时、培训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督促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认真组织教学,培训质量得到不断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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