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隐患治理专项整治取得新成效
根据福建省政府年初确定的10类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内容,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各地结合实际,确定重点,认真排查,坚决治理,取得了新成效。
福州市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5288个,查出一般隐患8252条,已整改8057条,整改率为97.8%,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42条;排查事故隐患路段84处;深刻汲取“1.3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抽调162人成立市、县、镇三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拨专款,开展火灾隐患整治;依法办理违法案件538起,停产停业整改527家,警告50人,拘留21人。
厦门市积极开展“六突出一加强”综合整治活动(突出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项目建设、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水上交通、航空交通安全,加强两岸直航航线通航环境整治)。漳州市对2008年以来排查出的33项重大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已整改销号19项,14项正在整改中。
三明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查获非法营运“黑车”76辆,行政拘留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43人;排查事故隐患路段36处,市级挂牌督办7处;查出煤矿、非煤矿安全隐患416条,下达整改通知书81份。
莆田市挂牌督办重点隐患单位42家;排查道路交通事故隐患9处。
南平市投入国、省道危险路段整改和公路灾害点防建资金278.6万元;督查非煤矿山企业293家次,下达执法文书169份;抽查在建工程121个,下达执法告知书103份。
龙岩市共排查各类企业5844家,查出隐患与问题1万余条,已落实整改9867条,整改率96.3%;排查、确认事故多发及危险路段45处。宁德市共排查企业2912家,查出隐患5167项,督促整改4535项,整改率为8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