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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8-12 浏览量: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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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安监司办〔2009〕20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加强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研究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考核办法》、《行政执法优秀案卷评比检查办法》和《定期通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制度》,在系统内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现将上述四项制度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及本单位实际学习借鉴,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煤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公正、严格、廉洁、文明执法,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行政执法效能。

    附件 1.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2.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考核办法
         3.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政执法优秀案卷评比检查办法
         4.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定期通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制度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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