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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监局对咸阳辖区实施重点监察

发布日期:2009-08-03 浏览量: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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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煤监局蔺国杰副局长带领省局相关处室及咸阳监察分局,对咸阳市淳化县安子洼一号井6万吨的安全设施进行了验收,对安子洼二号井资源整合进展情况进行监察,随后对彬长矿区省局和分局挂牌督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3处矿井实施重点监察。

  6月10日,陕西煤监局和咸阳分局在对亭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监察时发现,该矿瓦斯抽采不达标,107综采面工作面上隅角瓦斯出现超限、工作面回风流瓦斯处于高位运行,因此责令亭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停止生产,并作为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同时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相关条款,暂扣了该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亭南煤业有限公司认真整改,对107综采工作面进行了封闭,积极采取措施进行瓦斯治理。在原有的井下移动抽放系统基础上,施工了高位巷抽放,加紧建设地面永久抽放系统, 7月3日正式投入运行,107工作面瓦斯实现了地面和井下联合抽放。7月29日经检查组对亭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瓦斯治理情况复查,认为现107工作面瓦斯绝对瓦斯涌出量为52m3/min,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65 m3/min,矿井瓦斯抽采率为44—51%,107工作面瓦斯抽采率为50—58%,现瓦斯治理取得明显成果,各工作地点及回风巷道内的瓦斯浓度均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矿井瓦斯抽采率达到了《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规定的要求,消除了该矿瓦斯抽采不达标的重大安全隐患,已具备了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同意该矿恢复生产,返还该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月30日,对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彬长投资有限集团公司大佛寺煤矿井下现场进行了系统监察。大佛寺煤矿今年2月24日4104综采工作面发火后,该矿制定了抢险救灾及恢复生产系统的措施,封闭井筒进行注水灭火。经过5个多月的工作,目前井下各系统已基本恢复到原设计标准,矿井通风系统稳定,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输供电等系统完善。106综采面现进行瓦斯抽放、巷道维修加固等工作,各项恢复工作预计将于9月初完成。在监察情况通报会上,蔺国杰副局长对彬长集团公司及大佛寺矿井提出了六点要求:1、加强恢复生产领导,落实责任,各级要按照恢复生产的总体要求,明确责任,对调整后新任的领导机构成员,尽快培训,务必早日持证上岗;2、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十六号令,对修改后的四条规程要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3、矿井在做好恢复生产工作时,特别要加强防灭火工作,把防灭火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好落实,所有的防灭火措施必须完善落实到位;4、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十七号令的要求,进一步对照标准完善矿井的应急救援预案;5、严格恢复生产的标准,办理各种安全许可的前提下必须达到矿井设计标准,特别是矿井的防灭火、监测监控、瓦斯抽采等系统一定要达到设计标准;6、严格恢复生产程序,现矿井重大隐患还未解除,将来要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关于重大隐患的相关验收规定程序进行,获得相关许可审批后,在证照齐全合法情况下,方可恢复生产。同时检查组对彬长投资有限集团公司下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意见书》。

  在对彬煤公司蒋家河煤矿监察时发现,该矿在证照不全重大隐患未整改到位的情况下,擅自组织生产,检查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了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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