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监局明确下半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重点
第一,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抓手,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继续深入开展“三项行动”,扎实推进“三项建设”。要将“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有机结合,将“三项行动”与“三项监察”有机结合,不断增强主动性和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求取得实效。把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促进宁夏煤矿安全生产进一步稳定好转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研究“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主攻方向和工作措施,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贯穿活动始终,通过实施强有力的监察,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督促企业强化管理、提高装备、加强培训,消除事故隐患。
第二,以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为抓手,督促煤矿继续排查隐患,消除事故源。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通知精神,在7月份 “隐患排查治理月”的基础上,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全年始终。按照骆琳局长提出的“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要求,紧紧盯住瓦斯监控重点矿井,盯住雨季汛期、冬季安全等重点时期,盯住中央全会、国庆60周年等敏感时段,加大对煤矿企业隐患治理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在上半年督查中已发现的10项问题,紧盯不放,跟踪督办。对查出的隐患,现阶段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五定”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切实督促企业消除事故源,落实主体责任。
第三,以瓦斯治理体系建设为抓手,强化“一通三防”管理,防范“大矿出大事”。深刻吸取山西焦煤集团屯兰矿“2.22”瓦斯爆炸事故教训,抓住瓦斯重点监控矿井,按照 “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要求,强力推进瓦斯治理体系建设。要严格落实瓦斯防治“十二字”方针,加强先抽后采,治理与利用并举,强化“一通三防”管理,落实“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有效防范瓦斯重特大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