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7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突出重点,大力开展对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的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2009年6月2日,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副总工程师刘剑民带队一行11人,在白山监察分局的配合下,开始对通化矿业集团公司所属矿井瓦斯治理、防治水、设备检测检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安措资金使用、劳动保护安全培训等6个方面进行专项治理监察。当日,对通化矿业集团公司永安煤矿六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检查,发现存在3条隐患,检查组做出了限期整改的现场处理决定。同时要求该矿井进一步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制定工作计划,分步扎实推进,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把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全面动态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