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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发布日期:2009-06-03 浏览量: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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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甘肃省安监局联合五厅局下发的《关于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甘安监管二[2009]25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甘肃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自2009年6月3日至11日,对省内公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房屋(市政)、社会事业重点建设已开工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由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分四个督查工作组,会同重点建设项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督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对整改中有重大危险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及时向被督查的重点建设项目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相关要求。

  这次督查将检查重点建设项目2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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