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迅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6月1日,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北京市立即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学习了张德江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了全市1至5月份安全生产形势,深入分析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副市长苟仲文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结合本市工作实际,苟仲文副市长就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强调: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推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动态分类排查、动态评审挂账、动态整改销账”的工作机制,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法制建设,制定规范,弥补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的空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责任。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要强化和落实各级领导的责任。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把安全生产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根本保障;政府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必须掌握情况,发现和解决具体问题。要建立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推行“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厉行监督,认真考核,严格问责。要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制度,定期公布、通报指标实施情况,探索建立奖励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二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在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中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目前,市安委会已制定总体实施方案,明确了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做好协调沟通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的决策和国办《通知》精神上来,把“三项行动”既扎实又有效地开展起来。
三是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围绕“平安北京”建设,结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加大“打非”力度,强化治理整顿,加强重点督查,全力压减各类事故。
四是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监队伍建设,加快建立长效机制。
五是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要深刻吸取以往重特大事故教训,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周边和井下水患,切实加强对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要加强对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化工产品生产和存储企业安全监管,深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严防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建筑施工要认真排查治理建筑企业、施工工地、大型工程机械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建筑坍塌、施工机械和脚手架倒塌等事故。道路交通要继续深入治理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驾驶,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加强汛期异常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自然灾害的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对自然灾害所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预报和应急管理工作,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要强化“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事故查处,不仅要查清事故原因,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还要根据事故的性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法律和行政责任。事故查处结果向社会通报,接受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继续坚持事故现场会制度、事故分析通报等制度,分析事故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切实有效的加强和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