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从严查处各类煤矿事故
近年来,福建煤监局始终坚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查处,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对事故的调查做到事故原因要水落石出,事故的教训要刻骨铭心,事故处理要切肤之痛,事故的整改要举一反三。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则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对瞒报、迟报、谎报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对每一起由我局批复结案的事故,都详细跟踪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要求基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逐项对照批复意见的内容进行书面反馈,确保了事故责任者得到依法追究。
近期,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煤矿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意见》,修订完善了《事故调查跟踪指导责任人制度》、《事故矿井监察和现场处理责任落实制度》等四项制度,对全省煤矿事故报告、事故救援、事故调查处理、批复结案、责任处理、追踪落实反馈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根据事故调查各个环节的需要,制作了事故快报表、续报表、事故调查报告、经济损失计算表、批复意见落实情况反馈表等统一的模版格式。要求各级安监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要求开展工作,从而使我省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和统一化,事故调查质量再上新的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