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煤监局市经委联合开展市属国有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督查
4月份,重庆煤监局、重庆市经委联合下发通知,并组织五个联合督查组对全市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开展了“一通三防”专项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08年在松藻煤电公司召开的全市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现场会情况;二是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及示范矿井建设情况;三是采掘部署、矿井和局部通风管理、瓦斯抽采、安全监控系统、煤与瓦斯突出“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机电设备防爆等六个方面综合治理煤矿瓦斯情况;
此次“一通三防”专项督查,共检查市属国有矿业公司所属的13个国有重点煤矿,计查出隐患79条,限期整改8条,立即整改71条,对立即整改隐患和限期整改隐患下达了相关执法文书,并采取多种形式,责成企业确保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