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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煤监局档案馆认真贯彻保密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09-05-06 浏览量: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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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局办公室召开保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精神,深入分析了当前保密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局办公室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当前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贯彻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档案馆制定如下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要模范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自觉遵守保密纪律,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档案秘密。

  二、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审批权限和借阅范围借阅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档案擅自带出阅档室,也不得扩大借阅范围。

  三、档案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带人进入档案库房,更不得让非档案管理人员自己查找翻阅柜内档案。

  四、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对非档案工作人员谈论档案秘密,严禁在私人通讯中涉及档案秘密。

  五、因工作需要携带档案外出,必须经领导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六、经销毁的档案要认真办理销毁手续,须两人以上监督。

  七、库房钥匙由档案员专管、专用,实行壹把钥匙制度。

  八、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提出的保密承诺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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