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局长专题研究班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09〕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下达2009年安全培训班计划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09〕37号)要求,为了提高地方各级安全监管局长安全监管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市级、县级安全监管局长专题研究班各1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研究班的对象
有关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局局长。
二、研讨内容
1.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主要任务与要求;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执法实务;
3.现代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
4.事故调查处理与案例分析;
5. 国内外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现状;
6.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探索等。
三、研究班时间和地点
1.第一期:市级安全监管局长专题研究班。
培训时间:2009年5月9日至5月14日(5月8日报到)。
地点:武警政治部招待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门头村666号,联系电话:010-82591199)。
2.第二期:县级安全监管局长专题研究班。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十二日



